第(3/3)页 “我……” “我再问你一遍,你的上司难道就真的对公司爆出的商业行贿和受贿问题,一点都不知情吗?” “我……” “看来,证人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!” 卢雯雯冷笑一声,但这句话却是对辩方席说的。 她再次走回控方席上,从魏敏手中接过了第二份文件。 “根据商业调查科的调查发现。林向婉名下的公益资金,在去年爆出商业受贿,内部违法竞标等问题时,收到了大量匿名捐赠,这些资金来自离岸账户,资金来源无法调查。” “但是,商业调查科却发现了一件非常巧合的事情,被告名下慈善基金收到的捐赠款项数额,与行贿承包商的账目上同一时间划走的数额是一摸一样的!” 此言一出,全场哗然。 卢雯雯朝魏敏点了点头,后者立马打开ppt播放。 几份文件被公开了出来。 “桥梁承包商南岛造桥工业在去年8月15号,公司账目上划走了一笔1500万的款项,这笔款项捐赠给了国外一家不知名的慈善机构。结果捐赠第二天,被告名下的慈善基金就收到了想同数额的匿名卷则,数目也正好是1500万!” “同年9月初,公路承包商南岛铺路工业也做了同样的操作,他们公司账目上划走了2400万,随后第二天被告名下的公益基金上,同样到账2400万匿名捐款!” “而这样的捐款,光是去年就有12笔,合计收回金额高达2亿3456万,这些钱你倒是告诉我,要怎么解释呢?” 这一刻,全场已经不止是哗然了。 好家伙! 这真是好家伙啊! 原来林向婉用这种方式受贿,她出钱造桥修路,还以为真是为了南岛这座城市服务呢,没想到这中间居然有这么多黑幕! 用公司的钱为自己换名声,没想到其中还有猫腻,她居然还赚承包商的钱。 这一下子,法庭的风向彻底改变了。 没有人会喜欢一个黑心商人,尤其是在察觉到自己受到欺骗后,更加如此。 你林向婉自诩为企业家,慈善家,结果背地里一肚子坏水,居然干了这么多坏事。 你受贿后签的项目,那些造的桥修的路,那能让人放心吗?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,那可都是要上头条的大问题了。 “反对,和本案无关!” 张伟也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了,当即起身。 就在全场目光集中在他身上时,他却一脸从容的说道:“今天的庭审是关于死者贾世庆与我当事人是否有谋杀嫌疑的审判,而不是关于我当事人是否受贿的审判!” “公诉人你应该也清楚,你说的受贿问题,就算真的存在,那也是金融署负责,而不是你这位地检总署刑事重罪科高级检察官的工作内容!” 虽然张伟的话有些答不对题,也没有打消全场的疑虑。 但他说的也对,受贿问题和这个案子其实没多大关系。 哪怕林向婉犯有经济问题,也都是金融署来调查,而不是地检总署的卢雯雯来负责。 卢雯雯也知道张伟会这么说,当即笑了:“确实,辩方律师说的不错,在场情况下,我确实不会调查这些事……但是!” 她说了但是,接下来就是重头戏来了! “……但是,如果死者贾世庆,曾经打算举报林向婉的经济问题呢?” 此言一出,全场愕然。 贾世庆要举报自己的老婆林向婉? 不对,应该说贾世庆生前要举报林向婉,但随后他死了! 那么这样的话,问题就来了! 林向婉知不知道贾世庆要举报自己? 如果知道的话,林向婉岂不是有杀人动机了? “你老公要举报你?” 张伟也懵逼了,赶紧向林向婉提问。 “不可能,他天天在家写小说,我让他来我公司挂个职他都不肯。而且张律师,我也没有受贿啊,慈善基金我都是让机构的经纪人负责,如果真有匿名的大额捐款进账,基金负责人会通知我的!” “这一份文件,就是贾世庆的举报信,可惜他再也没有机会发给金融署了!” 庭上,卢雯雯拿出一个证物袋,里面是一份写早稿纸上的信件。 “这份文件,我们已经通过和贾世庆的小说废稿进行笔迹对比,发现确实是他写的举报信,而上面清楚记录了被告林向婉的累累罪行!” 卢雯雯说到此,抬手指向辩方席,指向林向婉:“我认为,这就是被告杀害贾世庆的动机!” “这……” 林向婉看着证物袋之中的文件,一脸愕然。 她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晕,身体有些晃,视线有些模糊。 她不敢相信,自己居然会受到这种指控。 而卢雯雯拿出了“关键性”证据后,嘴角终于止不住的扬起。 今天这个证人虽然没有提供任何帮助,但她是我们拿出关键性证据的诱饵。 不需要证人发言,只需要这些证据就足够了。 这些证据足够证明林向婉杀害贾世庆的动机,而且是非常大的动机! 这叫什么,这就叫绝杀! “法官阁下,我方……林女士,你怎么了!” 张伟本要起身,但突然察觉到身边人的异样后,立刻惊呼一声。 就见林向婉的身体,突然像是失去了平衡一般,栽向地面。 张伟赶紧出手,将其抓住。 但林向婉的鼻腔内,却有两道鲜血溢出,整个人也好似昏迷了过去。 “法官阁下,我当事人身体有恙,请求休庭!” 张伟无奈,没想到就在这关键时刻,林向婉却突发恶疾。 “本庭批准,暂时休庭!” 虽然卢正庭知道被告有极大可能有罪,但对方都流鼻血昏迷了,自己也不能做的太过。 “快,送她去急救室,快联系医生!” 在一阵阵惊呼中,法庭乱了。 但就在此刻已经无人注意的证人席上,秘书王莉的嘴角却微微扬起,勾勒出了一抹冷笑。 第(3/3)页